北京婚庆公司耍大牌拒接新娘
由于事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,北京婚庆公司婚礼当天耍起了“大牌”,武先生婚礼当天接新娘前,突然向他提出先结清余款,否则不接新娘。为了不耽误婚礼,武先生只得当场结清余款。婚礼后,北京婚庆公司又以不给录像带,再次要挟他交场地费…… 海淀区消协提醒:口头协议不可靠,有些公司转脸就不认账,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。 婚礼当天拒接新娘 婚礼当天出现状况实属正常,毕竟天有不测风云,但是婚庆不接新娘这样的事情还真是不多见。日前,忍无可忍的小武家人将北京唯爱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投诉到消协。消费者武先生于去年底与某北京婚庆公司签订了《委托服务协议书》,与婚庆公司约定共支付4080元,先交定金1200元。双方口头约定,可于新娘接到饭店后再交2880元。婚礼当天,婚庆公司在接新娘之前提出让武先生先把余款结清,否则就中断合同。 另交费用才给录像带 婚礼结束后,北京婚庆公司还要武先生另交两项费用才给录像带,而合同中规定这两项是赠送项目。武先生将该公司投诉到消协,消协和工商出面调解,婚庆公司的负责人仍要武先生补交240元,并称婚庆行业的规矩历来都是在接新娘之前将余款付清。武先生表示如调解不成,将向法院起诉。 据北下关消协分会有关人士介绍,在接到投诉后,他们先后两次对此事进行调解。但北京婚庆公司表示当初并没有明确时间,还称婚庆行业的规矩历来都是在接新娘前将余款付清,拒绝接受调解。昨天,海淀区消协发出警示称,这是一起因合同签订不全引起的纠纷,目前他们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。 海淀区消协提醒消费者:签订婚庆协议一定要慎重,要将每个环节都约定在协议中,尤其是交款的具体时间、车辆的型号和数量、主持人、装饰物、鲜花等重要问题,一定于北京婚庆公司写明在协议中,杜绝口头协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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